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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“近因原则”
[ 2007-03-11 ]

     近因,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的、最有影响力的原因,它是从原因发生的效果上判断而不是从时间上判断。在 造成损失的原因有两个以上, 且各个原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,其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事故的原因即为近因。保险公司对直接由承保风险引起的任何损失,均负赔偿责任;对于非直接由承保风险引起的任何损失,均 不负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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