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经看过日本一家电视台拍摄的名为《老后破产》的纪录片,让我感触很深。其中有一位68岁的老人,虽然在年轻时有一定积蓄,也能领取国民养老金,但在扣除房租、水电和家人护理费用之后,每月都面临着7万日元的赤字,眼看存款日渐减少,经常连肉都舍不得吃。这种退休后养老金难以维持生活的情况,在日本被称为“老后破产”。当前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,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,为了保障充足的养老金供给,提高老年生活质量,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建设变得愈加重要。
养老金三支柱的概念是由世界银行在1994年首次明确提出的:第一支柱是政府管理的公共养老金计划,第二支柱是企业发起的职业养老金计划,第三支柱是个人发起的私人储蓄计划。其中第三支柱又包括养老储蓄存款、养老理财、商业养老保险等多种形式。而商业养老保险凭借着独特的保障功能和丰富的长期资金管理经验,在第三支柱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也是当前我国寿险业供给创新的重要方面。
目前,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建立了养老金第三支柱,比较典型的有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制度(IRA)、日本的个人储蓄账户计划(NISA),以及英国、德国、瑞典等国家的个人养老金计划等。以美国IRA为例,目前IRA账户余额在美国养老金体系中的占比已超过30%。个人可以选择在共同基金公司、银行或寿险公司开设IRA账户,账户内的资金及所带来的投资收益都可以延期纳税,还可以将第二支柱内的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中。监管机构会对账户的投资范围进行限制,以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。
我国的养老金体系一直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主,其在养老金总额中的占比超过70%。其次是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。第三支柱占养老金总金额的比例还不足1%。为鼓励第三支柱的发展,我国陆续进行了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、专属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,这些政策充分肯定了商业养老保险在第三支柱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。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优质产品和服务,助力第三支柱的发展。比如,中国人保作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首批试点单位,积极与滴滴等平台企业合作,为网约车司机、快递员等新业态群体开发了多款专属产品,为补足新市民养老保障缺口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,未来5-10年时间,我国预计会有8-10万亿的养老金缺口,第三支柱将是补足这一缺口的主要力量。作为第三支柱的重要支撑,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存在产品差异化水平不够等缺点,且面临着来自银行、券商等金融同业的挑战。我认为,保险业应当把参与三支柱建设作为发展新寿险的重要领域,持续完善产品服务,凸显自身的差异化特色。首先是更好发挥保障功能,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。相比其他金融行业,保险业在精算、给付等环节都有独到优势,应当在积极发展专属养老保险、加快全国试点推广工作的同时,针对各类细分群体,完善产品设计,提供差异化、灵活化的缴费、给付方式,满足个人和家庭在风险保障、财富管理等方面的不同需求。其次是不断提升长期资金管理能力,充分利用保险投资机构大类资产配置经验,加强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分析,提高量化分析能力和投资组合管理能力,在保证收益稳健的基础上争取更优质的投资结果。最后是通过发展养老机构、建设养老护理网络等方式,探索推动养老给付的服务化,为客户养老做好“赋能”,提升养老保障的获得感,这也是商业养老保险相比于其他养老储蓄形式的主要优势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