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发文公布了2008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(共66个),人保慈善基金会位列其中。此外,民政部公告人保慈善基金会顺利通过了2008年年度检查。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8]160号)文件精神,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,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人保慈善基金会秉承“人民保险、服务人民”的中国人保使命,规范运作,2008年度开展了向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和“5·12”地震灾区捐款、援建地震灾区爱心学校和医疗机构、支持抗震救灾志愿服务活动、资助农民工子弟和贫困学生求学等慈善公益活动,切实承担起企业公民播撒爱心、履行社会责任的部分重任,为公司赢得“中国民生行动先锋”、“中华慈善奖”、“中国公益50强”、“人民社会责任奖”、“年度最佳社会责任保险公司”等荣誉称号作出了一定贡献。
附:人保慈善基金会相关信息
1.人保慈善基金会户名:人保慈善基金会
2.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
3.账号:240101040009306
4.联系电话:010-62625751